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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加强安全生产通知(十五篇)

时间:2023-04-05 00:20:01 专题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最新加强安全生产通知(十五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最新加强安全生产通知(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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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一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社分管领导安排,结合我社防汛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

**企业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切实加强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一旦发生灾情,要靠前指挥,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系统安全。

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沟渠排水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加强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险措施,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各企业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供销系统的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随时待命,做好救灾准备。各企业要及时掌握和报送水情、灾情信息,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带班,并做好防范应急准备和值班记录,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能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二

公司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生产设备安全,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现将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公司安全工作的领导。

2、负责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规章制度、计划、规划的审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组织领导推动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控制计划。

5、根据政府部门授权,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其他相关安全职责。

主任:**x

副主任:

安全主管:**x

安全管理:

环保管理: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

2、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配合行政人事部开展员工安全教育。

5、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配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7、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负责环保管理业务中涉及的安全工作。

10、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三

各职能部(室)、分公司及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火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杨浦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以上海市胶州路施工现场特大火灾事故为教训,彻底杜绝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结合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各项目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经理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及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职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并在岗前和工种交底前重点对防火及安全生产作专项交底。特别是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使用易燃材料和物品、使用电器及设备的工种与班组要有专人监督与检查,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2、各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开展一次防火及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按楼层、按幢号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和危险源的彻底排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原因、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配合公司对工地现场开展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针对“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特点,重点抓好消防设施的落实工作,如灭火器械的正确、有效、合理的配备与检查,抢救与救援设施的落实等等。有条件的大型项目部可在当地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消防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工作。

4、举一反三,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开展一次防火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通过内部会议、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所有员工对防火及安全生产的意识有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四

各项目经理部:

龙湾区**大桥提高荷载标准等级加固工程已进入施工高潮期。由于本工程地处瓯江入海口,又是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施工,车流量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各项目部已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仍需进一步完善。除专职安全员外,各施工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确保施工安全。

1.建立民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位民工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

2.要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所处地理环境特点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将安全生产教育的材料和人员登记表存档备查。

3.各项目部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上段安全生产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下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存档。

4.各项目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也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报监理审查。

6.专职安全员应作好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的记载,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1.吊(支)架、爬梯四周必须设置安全网,上下爬梯必须设置栏杆扶手。

2.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所有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吊(支)架搭设人员还须佩戴安全带。

3.由于上部加固使用的各类粘结胶属易燃易爆物品,其仓库应有专职保管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和防火砂。

4.各类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并设置材料标志牌。

5.必须配备一艘小型机动船,作为工程指挥、检查及救生工具。

6.桥面限速、限载应找出更为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碳纤维布的粘贴质量和支座更换的施工安全。

7.桥面必须设置限速、限载标志;
占道施工的,必须在距30m处设置“前方30m施工占道,向右绕行”的标志;
占道部分必须以“红帽子”隔离;
夜间仍需占道的,还需设置闪光警示灯;
占道处要有身穿反光背心、手执红旗的安全人员指导交通;
沉箱等占用河道的,夜间须设置轮廓灯。

8.车辆、船只必须由专业人员驾驶;
电焊、顶升、张拉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

9.各项目部必须尽快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各项目经理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以确保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五

综合部、各管理处、维修组:

冬季系摔伤、盗窃、电器火灾等事件多发期,为了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做好“防伤害、防冻、防雨雪、防盗、防火”工作,现特通知如下。

1、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牢树“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员工在进行各项作业时,防护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冒险蛮干,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员工上下班及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外出及上下班的员工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头盔行驶。

5、驾车人员出行前,应对驾驶车辆的车况、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刹车、转向灯等装置完好。

6、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岗,目前公司各管理处都配有微波炉,原则上中午应在所属项目地就餐,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员工外出及上、下班途中如遇到伤害,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拨打报警及求助电话。

1、室外作业及夜班员工、员工外出要留意天气预报,穿着时要加强保暖。

2、各管理处安排维修人员对服务区域内的供水管道及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于外露、易冻部分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

1、雨雪天气室外作业的员工,要小心谨慎,动作不宜过大,以防滑倒。

2、各管理处制定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及应对措施,做好除雪工具的储备,必要时可向公司申购。

加强保安履职情况管理,公司综合部每周不低于一次夜间全覆盖检查,每半月出一次夜间检查通报。各管理处每周进行一次夜间自查,并于次周一将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结果报至公司综合部。

各管理处安排专人加强火灾隐患日常巡查,维修人员每周开展一次供电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采用电暖器采暖的严禁超时使用,人离电断。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时关闭电器,切断电源。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六

各部、中心:

8月30日,****在****发生****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此次事故,给国家财产带来了损失,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反映了**在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1日—9月30日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全基地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研究部署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

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督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落实;
研究拟定对有关部门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安全是永恒主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促进生产,保持稳定,实现基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深刻认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执行国家、**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

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治理效果的“四查”为主要内容,从“巩固基储规范运行、完善系统、消除隐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入手,重点排查******x等****单位的工作薄弱环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眼睛向内,立足岗位,立足个人,从系统上、管理上查找安全隐患,要对照《运行手册》的要求,重点解决**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整改的“三定”原则,限期予以消除。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明确防范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和监控。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七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连日来我省气温居高不下,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防火工作,有效预防中暑事件及高温天气引发的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把防暑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防火工作。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渔船、建筑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环卫、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高温作业岗位,老人、幼儿等重点人群夏季防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中暑和火灾事件发生。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对于确诊为职业性中暑和疑似职业性中暑的病例,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上报职业病相关信息。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送清凉”、“送健康”、“送法律”等活动,积极推动全省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对防暑防火工作担负起责任,对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露天作业的职工,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发放高温津贴等相关规定,创造条件做好各项防暑防火工作。全省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防暑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中暑急救自救知识,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范。

全省各级建筑、道路桥梁施工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要在现场配置防暑降温药品及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做好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要加强高温酷暑天气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以及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同步到位,防止高处坠落。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电、动火、电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检查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器材配备及保养情况,严禁在工人临时宿舍内私拉电线、生火做饭等。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

高温天气交通事故多发,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防止车辆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旅行社、景区景点采取措施避免旅游团队在高温酷热天气下长时间进行室外活动,各景区景点要增设消暑饮品和防暑用品的销售点,导游人员要提醒游客注意防暑,并宣传中暑急救自救知识,切实做好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

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消防部门要积极指导渔民开展防暑降温工作,要向船长、船东、渔民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和防范火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渔港渔船火灾隐患的排查,加强防范措施,防止因天气炎热干燥引发渔船火灾。

全省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添置必要的降温设备,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时值高考,各市县教育部门要提前准备防暑降温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多措并举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乡镇政府要担负起应尽职责,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加强教育和看护,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和减少学生中暑、溺水等事故发生。

因天气炎热,我省居民空调用电大幅增加,用电负荷屡创新高,电网出现故障风险加大。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供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对出现故障的线路要及时排查处置,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要引导企业错避峰用电,千方百计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电宣传活动,倡导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积极推广先进节电技术和设备,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八

(一)加强农村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各村“两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农村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的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等工作必须引起各村“两委”的高度重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本村农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在镇安监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一定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农村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各村对该项工作年初要有安排,年底要有书面总结。在召开村组干部大会、村民会议等会议上必须讲安全。要开展经常性的农村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消除情况必须有文字记载,重特大隐患消除情况要报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报市安监局备案。如遇紧急情况,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人员应先行果断处理,再向市安监局等职能部门汇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指那些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方面,主要包括:鼠药、农药的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举行宴会时防食物中毒;
预防沼气、秸秆气化、煤气中毒;
农村防火。特别是油库、液化气库、秸秆气化站、酒库、酒精库、烟花爆竹门市及仓库、炸药库、粮油库、竹木市场等易燃易爆仓库周围的农田,必须严格禁止火种。林区必须搞好森林防火、预防山体滑坡;
要完善本辖区内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公路沿线镇乡必须教育农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拖拉机、收割机械、货三轮、

农用汽车等各类行走机械,严禁违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
机动车无牌无证的,要清理出名单,劝其完善手续,拒不办理的,要向市交警、农机等部门报告。搞好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固定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农村及场镇旧房拆、建和修建,维修塘、库、堰、机沉井等水利设施时,必须按安全要求,搞好防护,在作业中要预防垮塌、摔伤、物体打击和高空坠物事故;
龙蟒河、付家河、干河子和太平水库、陈家湾水库以及各村的较大塘库在汛期要预防洪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各村必须要在辖区内的塘库、沟渠、河道、机沉井显著位置树立安全警示标志;
村小学校舍、食堂要预防垮塌;
学生食堂防止食物中毒;
管好农村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的拆、装、架设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范操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建设,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力度。在高压电线、电杆、水源、道路交通设施附近建房必须依法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农村(含场镇)的大型集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集会期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民兵搞好安全值勤和防护。

通过大型标语、墙报、广播、会议等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广播宣传的安全内容要存档并注明播出时间次数;
在有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

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小组的管理作用,让其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科学、有效的组织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九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卫生,下同)监管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
协调推动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发展计划,完善制(修)订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等方面原因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和短板,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

(一)强化政府安全监管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飞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飞地”原则上由所在区域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飞地”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飞地”相关的两地政府已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及监管主体进行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厘清直接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消除越位和缺位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各企业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所在地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备案。

(一)加强重点监管和源头管控。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筛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监管和源头管控。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从源头上预防隐患发生。严格控制在化工园区(集聚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
在批准建设的化工园区(集聚区)、石油天然气管道、油库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项目)安全间距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各类民用建筑设施。

(二)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各方协调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启动模式、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安全监管执法合力。

(三)健全诚信约束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各地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将违法信息定期推送至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
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并将信用信息投入应用。对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各级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金融、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人力社保、海关、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四)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扶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展,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完善服务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鼓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五)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安全生产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智慧安监”建设,优化完善功能设计,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测检验、教育培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系统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分析,提高检索查询的即时性和便捷性、归纳分析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及时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安全预警和事故预防。

(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安全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指导意见,明确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和证据标准,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七)营造良好的安全监管执法环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等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实行有奖举报,落实奖励资金,畅通公众诉求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营造各类被监管主体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和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制定实施监管执法计划。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要编制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区域、内容和重点。试行检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和复查验收清单的闭环管理制度,彻底消除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实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高危险性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企业、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处置和行政强制措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作出暂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查封、扣押相关设施、场所或物品等行政强制决定。探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公开。严肃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严格遵守事故调查处理法定程序,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开展事故调查。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和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防止滥用职权;
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重视法制审核把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并明确相关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的具体操作程序,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分解每个环节的办理、审核、审批、监督责任。

(一)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强化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优化监管人员结构,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明确承担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机构,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当积极探索通过派驻执法、委托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二)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条件,加强办公业务用房、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粉尘检测仪等执法专用装备,保留或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重点保障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一线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开发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20**年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到位,严格执行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新录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在岗监管执法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忠于法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市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安排进度,并加强跟踪了解和业务指导。市安全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措施的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本通知自20**年7月27日起施行,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十

**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通知,据气象部门预报,10日傍晚至12日,我州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山区局地有超过50毫米大暴雨,同时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安监、气象、水利、住建、质监、煤炭、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汛情、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防汛、防地质灾害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治理各类隐患。要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对损坏的公路、桥梁、隧道、边坡要设置警示牌,并及时治理,严禁车辆在存有严重隐患的道路、桥梁通行。加强病险水库、堤坝险情的监控、治理,确保水利设施、水库的安全。旅游景点、景区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预案,景区以及进入景区的道路存在山洪、泥石流等重大隐患的,要停止经营,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击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线的监控,油气长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地面防水、井下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防排水、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尾矿库企业要加强现场巡检和监控,确保尾矿库排水构筑物无损坏、无淤堵,排水能力满足防洪要求,防止发生溃坝、垮坝事故的发生。电力、建筑、高空作业、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工作。

各县市(园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做好满足抢险救灾必须的各种设备、物资和队伍等应急准备工作。要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迅速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十一

园区各企业:

目前,安福天气持续高温酷暑,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做好这一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强化事故防范。各企业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防范高温引发的各类事故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及早部署,狠抓落实。要在事故多发、易发的岗位和领域,全面组织排查,落实预防措施。要坚决杜绝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各企业要根据高温季节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的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危化品安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做好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杜绝人员中毒事故发生;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等措施,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二是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防范高温中暑和触电、倒坍、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通风不畅场所施工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防范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交通安全。要教育职工文明行车,注意上下班安全。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也要根据实际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季节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十二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查找隐患,狠抓落实,确保节假日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各办公室、相关站所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检查时间:20**年1月18日—25日,具体由各组自行安排。

(2)检查方式及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形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对出租厂房、建设工程、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商贸服务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巩固今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消防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平安过节。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严处。

(3)有关要求:街道各片区、办公室在参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网格监管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和工业小区也要对辖区内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各组于1月27日前将“**2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2)及时上交街道安监站(街道103办公室)。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备勤,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广泛采集研判各类涉稳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知、预警、预防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十三

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统筹调度,要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二要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并将值班值守安排情况上报市农委办公室。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必须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严防脱岗、漏岗,严禁外聘、退休以及收发室打更人员代替应急值班值守。市农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三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故。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遇有事故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因瞒报谎报迟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特别要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于5月x日报市农委办公室。

联 系 人:**x

联系电话:
****

信箱:****x@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十四

各供销企业:

20**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抓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坚守红线,注重预防,强化责任,狠抓治本,夯实基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言防为主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是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工作,在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重点对烟花炮竹经营网点、餐馆重点区域,租赁场所和职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防盗等安全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安全记录。县社将人员择日进行安全抽查,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安排值班,明确值班人员责任,认真落实节日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县社如实报告,确保各单位情况上传下达安全畅通。对擅自脱岗、离岗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值班人员,要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要严格按规定快速上报,及时处置,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为“平安****县”的建设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通知人:

日期:

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篇十五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五一”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五一”节日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领域的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电动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旅游领域。要严格落实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检查。要督促落实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对游乐园、农家乐、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五一”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细致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的事故发生。

(三)消防领域。要深刻吸取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大对休闲场所、旅馆、饭店、歌舞厅、放映厅、网吧、商铺、加工点(特别是电镀厂)等场所的检查力度,确保《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火灾事故防范底线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等事故隐患,杜绝此类恶性事故发生。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四)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检查,防止出现违章违规操作与施工等现象,切实防范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要加强拆整地块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拆整地块拆前、拆中、拆后的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管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防止拆整地块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五)渔业船舶领域。要加大对10人以上拖网船、刺网船、围网船、张网船、渔运船、冷藏船、加工船、休闲渔船、涉氨渔船等重点渔船以及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人证不符”、非法载客、安全设备配备不足、通导设备失效和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自5月1日开始,严格实行东海海域将伏季休渔以及我市瓯江、飞云江和鳌江部分水域禁渔的规定。

(六)其他重点领域。要加强危化品、工贸企业、特种设备、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同时,加强对民爆、民航、铁路、教育、卫生、供电、供气、供水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五一”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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